欢迎访问赣州市河长制
设为首页|加入收藏

当前位置:首页>水质标准

什么是水体质量?

水体质量(WATER QUALITY). 它标志着水体的物理(如色度、纯度、臭味等)、 化学(无机物和有机物的含量)和生物(细菌、微生物、浮游生物、底栖生物)的特性及组成的状况。 为评价水体质量的状况、规定了一系列的水质参数和水质标准。如生活饮用水、工业用水和渔业用水等水质标准。

水域功能和标准分类

注:水质分类方案根据国家地表示环境质量标准(GB3838-2002)
I 主要用于源头水、国家自然保护区
II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、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、鱼虾类产卵场、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
III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、鱼虾类越冬场、洄游通道、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城及游泳区
IV 主要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
V 主要用于农业用水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
污染程度已超过V类的水

水质监测项目标准限值(单位:毫克每升)

指标项目 I类 II类 III类 IV类 V类
溶解氧 ≥ 饱和率90%(或7.5) 6 5 3 2
高锰酸盐指数 ≤ 2 4 6 10 15
氨氮(NH3-N) ≤ 0.15 0.5 1.0 1.5 2.0
总磷(以P计) ≤ 0.02 (湖、库 0.01 ) 0.1 (湖、库 0.025) 0.2 (湖、库 0.05) 0.3 (湖、库 0.1) 0.4 (湖、库 0.2)